上周周日〈2/20〉又發生事件
來到關西還不到一年的時間就遇上很多事〈笑〉
這一次是本人我去別人家參加轟趴的時候發生的竊盜事件
不但做了筆錄還留下指紋
可以說是很特別的經驗〈笑〉

因為太久沒"活動"
所以決定和室友まりちゃん去參加夏天時也參加過的轟趴
這次的主題是黑輪趴〈夏天參加的時候是流しそうめん趴〉
即使不見的會有什麼好的邂逅
但偶而去認識一下新朋友或是和不認識的人閒聊也算有趣
這是是第2次去,感覺也比第1次容易進入趴踢的狀況
趴踢大概是晚上六點半開始
我和まりちゃん和她的高中同學みかこ大概在六點半之前一點抵達
包包跟外套統一放在進門後右邊的小房間裡
即使稍微覺得不太安全,但上回沒事這次應該也不會有事
平時不愛把包包拉上拉鍊的我,保險起見至少也是把拉鍊給拉上
然後就到客廳去和其他參予趴踢的人聊天吃黑輪

就在大夥聊的很起勁的時候,忽然有人發現她的錢被偷了
接著開始就是一陣騷動
正在聊天的大家包括我也趕緊去check一下自己的錢包
我的包包和まりちゃん、みかこ的包包放在一塊
首先まりちゃん確認了自己的錢沒事
接著みかこ也說她沒事
而本人我的包包是放在她們兩個的中間
加上拉鍊也拉上,正想說那我應該也逃過一劫的時候
沒想到放鈔票的那個夾層空空如也

「很好!我被偷了!!!」

參加者全部30幾位接近40人
有的人被偷,有的人沒事,騷動還是持續著
這時有人也表示想要先離開
〈老實說,想要先離開的人真可疑,即使她們一開始就表示要早走〉
一陣混亂之後,主人當然是報了警
在等警察來的這段時間,主人的好友們也請我們受害者寫出大概的受害情況
包括包包放在哪?有沒有發現什麼奇怪的狀況,損失多少?
然後也趕緊把先離開的兩個人給攔下
〈之後聽說,有人表示要離開,其中一位也有受害
   而主人的好友送她們去車站,所以緊急聯絡要她 們先別走遠〉
大概20~30分鐘之後,警察杯杯就一個接著一個來

一開始先和主人在屋外了解狀況
然後也先在樓下詢問先離開的人
接著主人的好友開始幫忙調查誰住的比較遠必須先離開
幫忙安排做筆錄跟指紋的順序
和住在大阪的人比起來,我算是住的近的
所以受害者9人,扣掉先離開的2人之外,我排第6個做筆錄
原本以為要花更多的時間詢問在場的每個人
結果最後是受害者做筆錄提出被害届(被害狀)
而參加趴踢的所有人都必須留下指紋
然後這警察初步的對應才算完了

在台灣雖然做過筆錄,入境美國日本也曾留下指紋
但是像這樣留下完整的指紋倒是頭一次的經驗〈是說沒啥好自滿的,哈〉
在其他受害者做筆錄時,我先執行的部分是取指紋
先在取指紋的指上寫下姓名電話,和受害者的關係等資料之後
警察杯杯一邊說明一邊抓著我的手協助我留下指紋
先是左手的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拇指的順序
一手指一手指按上指油〈其實我不知道真正的名稱叫啥〉
在紙上留下一個一個單獨的指紋,接著右手也按照左手辦理
到這裡取指紋的程序還沒結束喔!
左右手各手指的指紋取下後,接著是左手食、中、無、小指合併取一
左手拇指再取一,右手同樣比照辦理,到這裡還是沒有結束!
接著是左手手掌和右手手掌全部取下之後,才算是完成了指紋程序
按在紙上的指油從無色變成黑色,指紋也浮現出來
警察在幫我取指紋時請我手指放輕鬆
說若是出力的話指紋可能會糊掉不清楚
取指紋這件事還真不是想像中的那麼簡單

接著就是做筆錄
幫我做筆錄的歐吉桑其實看起來有點不可靠
也沒問我太多問題
真讓人懷疑到底這警察是OK還是不OK?〈笑〉
而日本警察也真的是很謹慎〈?〉
在正式填入被害屆之前,都先拿其他的紙做草稿
我原本以為只有幫我處理的歐吉桑老警察是這樣
後來發現隔壁的年輕警察也是邊問話邊在草稿上memo
覺得可能這是日本警察的做法吧!
老杯杯警察唱誦了一遍草稿內容後抄寫在被害屆上
然後在兩三個地方印上我的手指印便完成筆錄
在這段期間當中其他沒受害的餐與者也一個接一個的留下指紋

很多人可能會說,若是取下我錢包上的指紋,應該會容易查出是誰偷的!
因為不是我的指紋就會是犯人的指紋
在等做筆錄的時間也和まりちゃん、みかこ
及同樣餐與趴踢的兩個日本男生閒聊,說我的錢包可能留下犯人的指紋
而犯人搞不好是謹慎的A型,因為除了把我的包包放回原位〈她們兩個的包包的中間〉
抽出了錢包裡的紙鈔之後還幫我把包包的拉鍊給拉上
大家一邊閒聊一邊當科南在猜測各種狀況
不幸的是,我的錢包的材質是留不下指紋的
所以根本也無法當做調查的證據!!!
〈其他有受害者的錢包是OK可以取指紋的〉

再度說明出指紋真的沒那麼容易就可以當作調查工具
這一點真的是再度令人驚訝!
結果到11點多才離開,回到家也都12點半了
我和まりちゃん也趕快洗澡睡覺準備隔天要上班

至於之後的進展呢!目前還沒有太大的發現
主人招集了住在附近的參加者進行驗證
也和警察一起觀看監視錄影帶看是否能找出可疑份子
〈主人家的公寓是在樓下有 auto lock,必須按門鈴才能上來〉
初步的結論應該不是外來的人犯案〈=參予者裡有犯人〉
而即使先走的兩位女生有點可疑
〈因為其中一個才被偷一萬,千元沒事
    聽說先離開之後還在便利商店的廁所待了一陣子〉
但因為沒有絕對的證據,警察也暫時無法出手進行調查
總之就是只能等看看有沒有其他消息了

最後說一下,即使主人管理上有疏失,但他也是有點可憐
每個月都會辦趴踢的他,辦了七年到現在也沒出現過太大的事件
接下來也不好繼續再辦趴踢了......
還有沒把錢包放在身上的我也是有點活該啦!T_T
即使希望或相信來參加的都是好人,但不注意還是不太對
真的下次得小心點才行
跟其他受害者比起來,我算損失還好〈一萬六日幣〉
有人六萬五日幣全被拿走,真的很慘
雖然我平時簽包裡也沒放那麼多錢有點衰
但幸好也不是要繳房租的錢一天
要是我一個月的房租都被偷的話,可能會想揍人〈笑〉
卡片跟證件沒有被偷也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雖然錢應該是回不來了,但真希望趕快抓到犯人
這種破壞趴踢跟大家興致的人真該揪出來!
希望趕快破案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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